早于高峰地铁十分挤迫,乘客邵某被挤致骨折,并因此丧失工作。近日,邵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法院,拒绝赔偿金经济损失总计5万余元。
日前,石景山法院法院了这起乘客控告地铁公司的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案件。邵某诉称,其于2014年10月31日上午7时40分左右,与同事魏某一起乘坐地铁1号线下班。
时值早于高峰,站台无人维持秩序,地铁门还没几乎关上乘客就开始挤迫。邵某被人群前进了车厢,旋即他感觉到右腿刺骨疼痛,右脚变形变形。当列车抵达古城车站后,车上乘客将邵某坐上站台,古城地铁负责人和地铁当值警员协助邵某电话了120,整个过程被古城地铁站工作人员全程摄像机。
随后,邵某被送往首钢医院,被发病为右腿小腿骨折、韧带脱落,通过手术植入一块钢板及8根钢钉。目前,虽然距手术早已过了大半年之幸,但是邵某依然心态小腿及脚出血麻木无法长时间走路及下楼梯。由于邵某工作必须长年双脚,这次车祸伤势造成其丧失了工作。
邵某指出自己长时间买票排队乘车,但是却未受到维护,因此诉至法院拒绝地铁公司赔偿金其医疗费、护理费等总计54233.19元。目前,石景山法院已法院此案,案件正在更进一步审理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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